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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本报刊登了《西顺园小区居民:地热终于热起来了》一文,报道了西顺园小区的供热问题,经过居民与供热公司、物业等部门的多方协调,西顺园小区内大部分居民家的地热都热起来了,但是还有一些住户家的地热温度仍然上不去。未能享受到正常供热的居民在交供热费用的事情上与供热公司产生了分歧。 事件: 不交供暖费,供暖阀门关了 1月7日,西顺园小区幼儿园的吴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称,前段时间有的住户家热起来了,但是她家的地热温度从来没有真正热过。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多次到她家测量温度、检查管道,但是情况始终没有改观。昨天供热公司来了几个人,干脆就把供暖阀门给关了。记者再次来到吴女士的幼儿园看到,她家的窗户上结的冰霜仍然没有化,温度计上显示的温度只有8摄氏度。大客厅里正有十几个孩子在做作业,孩子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小手冻得通红。吴女士说,屋子里这么冷,幼儿园小班都办不下去了 。该小区另一位住户李女士说,她家前段时间的确热过一段时间,可是现在阀门一关,又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了。 那么为什么要关掉吴女士家和其他几户居民家的供暖阀门呢?据悉,是供热公司多次催缴供暖费无果,供热公司采取了强制性措施。而提起交供热费的事,居民也有自己的想法。 居民:没有享受到正常供热,不想交供暖费 据了解,该小区已经有一部分居民交纳了供热费。提起供暖费,李女士说:“我们既然没有享受到正常的供暖,当然不能交供暖费用,即使是中间热过一段时间,但之前有大约两个月的时间一直不热,供热公司至少应该给予赔偿”。坚持不交供热费的居民们认为,对于之前供热不太正常的情况,供热公司应该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说法,他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供暖服务,还让交全额供暖费对他们不合理。 供热公司说法:先付款后供热 记者在西顺园小区所在的洪泰供热公司没有采访到负责人李经理,助理郝女士解释说,供暖是先付费后供热。按照《通辽市城市供热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供热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由于未按照规定交纳供暖费的供热公司不承担责任。郝女士表示,供热公司从九月份就开始催交供暖费,到现在还有居民不交,公司只能强制关掉供暖阀门。 记者问及没有享受到正常供暖的居民是不是也要交纳足额的供暖费时,郝女士回答:“先交后退”。 律师:供热公司有先行履行合同的义务 就居民延迟交纳供暖费用是否合理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华粹律师事物所的李贯一律师,他说,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居民在供热公司多次催缴供热费的情况下仍然没有交纳供热费,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但是在供热公司方面也有一个先期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到了供暖期推迟供暖或供热期间没有达到正常温度的,居民有权利与供热公司在供暖费用的问题上进行交涉。(小荷) |